(2021年12月3日)
贺市长、各位代表、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宝鸡仲裁委员会第六届换届会议。受王永明厅长委托,首先,我代表省司法厅向宝鸡仲裁委员会的顺利换届,向受聘为第六届宝鸡仲裁委员会的全体组成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重视、关心、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五届宝鸡仲裁委员会在宝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充分发挥仲裁灵活、公正、保密、专业等优势,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案件5200余件,案件标的额达30亿元,受案范围不断扩大,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仲裁委获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为新一届仲裁委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宝鸡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仲裁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换届,宝鸡仲裁即将迎来新的工作局面。下面,我就宝鸡仲裁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党建引领,打牢仲裁工作政治基础
仲裁作为我国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定制度和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领导是确保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巨大热情,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的新要求落实到仲裁工作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守正创新,坚持仲裁人的初心使命。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仲裁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两办《若干意见》及我省《实施方案》,确保仲裁独立、客观、公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促进业务开展,支持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裁决。
二、突出宝鸡仲裁特色,做好仲裁试点工作
宝鸡仲裁委员会积极拓展仲裁业务,多年来,同交警部门积极联系、密切协作,开展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业务持续时间长、受案量大,受到当事人和交警部门的欢迎,已成为宝鸡仲裁委的一项主要业务。司法部与文化和旅游部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省厅综合考虑仲裁机构业务基础、仲裁人员能力水平、旅游纠纷解决需求等因素,推荐宝鸡仲裁委参与试点,宝鸡仲裁委要积极同文旅部门对接,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开展相关业务,发挥仲裁解决旅游投诉纠纷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形成宝鸡经验。宝鸡仲裁委要及时总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旅游纠纷仲裁的经验,探索制定专门、特别的仲裁规则或仲裁程序,努力打造特色仲裁品牌。
三、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现仲裁机构的公益属性
仲裁委员会是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仲裁机构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入驻市民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场所,方便人民群众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的需求。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减免优惠仲裁收费、简化仲裁程序、缩短仲裁时限、开展互联网仲裁等方面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要主动与人民法院、行政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村(居)委会等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仲裁与诉讼衔接、诉讼与调解衔接,多元联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宣传,通过橱窗、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途径推广仲裁制度,不断提高仲裁知晓率、首选率。
四、增强职业素养,锻造高素质仲裁队伍
要注重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选任工作,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仲裁专家。要加强仲裁从业人员培训,对仲裁员、仲裁秘书两支队伍加强业务教育、关注职业品德养成,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要跟踪《仲裁法》修改进度,参考借鉴国内外先进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提前着手研究制定有本机构特色、适合本机构开展业务的仲裁规则,争取制定仲裁规则和人才培养互相促进。要加强同兄弟仲裁机构的沟通联系,交流仲裁经验,互荐、整合、共享人员、场地、案件等资源,推动仲裁区域化发展。宝鸡仲裁委及其余仲裁机构要积极申请入驻、共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加强与最高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知名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的合作,培养涉外仲裁法律人才。
希望第六届宝鸡仲裁委员会把握仲裁发展大势,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在为服务人民群众定分止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仲裁事业中取得更大进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