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优化财政电子票据告知方式的通告

为优化财政电子票据告知方式,进一步方便交款人获取、查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告知平台。交款人可通过实名登陆“陕西省财政厅”公众号“非税票据一体化”栏目,查询获取本人财政电子票据。同时,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我厅暂停财政电子票据短信通知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财政电子票据告知平台操作流程

陕西省财政厅

2022 年 8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优化财政电子票据告知方式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