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仲裁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2012-2013年度仲裁优秀案例的通知

仲裁员、办公室各部:

为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进一步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和仲裁公信力,经研究拟从2012-2013年度已办结的仲裁案件中推选一批典型案例予以表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2-2013年度已办结的仲裁案件。

二、推荐条件

⒈结案后社会效果好,社会认同感高。

⒉案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仲裁结果具有示范效应。

⒊案情复杂、情况特殊或工作方法创新等方面具有宣传价值。

⒋仲裁文书严谨规范,说理性强,彰显了仲裁的特点。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无论调解、和解或裁决结案均可推荐。

三、推荐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仲裁员、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可根据推荐要求推选优秀案件并填写优秀案件推荐表。

2、案件的基础资料可从业务二部或归档案卷中查询。

3、推荐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以推荐表收到之日为准)

4、推荐表完成后交业务二部归总。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1、本次案例评选设优秀案例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组长:李智慧

副组长:杨文杰、刘虎成

成员:郑清泉、张宏明、荆霞、赵峰、张国春、石文辉

2、推荐表汇总后由评选小组依据推荐条件进行评选,并组织颁奖词。

3、评选结束后,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在宝鸡仲裁委员会纪念《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暨仲裁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仲裁优秀案例推荐表


宝鸡仲裁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宝鸡仲裁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2012-2013年度仲裁典型案例推荐表


标题:

案情介绍:

































仲裁庭成员:

推荐理由(颁奖词):





推荐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