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仲裁委员会 关于聘任交通事故纠纷、旅游纠纷 仲裁员的决定

宝仲发〔2021〕4号

宝鸡仲裁委员会

关于聘任交通事故纠纷、旅游纠纷

仲裁员的决定

办公室各部、各仲裁员:

2021年9月17日宝鸡仲裁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授权,办公室审定,决定聘任王晓云等12名同志为交通事故纠纷仲裁员,安楠等16名同志为旅游纠纷仲裁员(以姓名拼音首字母排序)。

交通事故纠纷仲裁员:

白海麟 苟振坤 姜 锋 李文娟 李晓劳

史明科 孙长平 王晓云 温建军 武 文

袁志峰 张维平

旅游纠纷仲裁员:

楠 陈宏科 陈 亮 洪 丹 李素梅

李永刚 刘宁侠 马耀辉 彭海英 孙 珊

青 王勇军 邢亚丽 燕智鹏 周文静

周新昌

宝鸡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