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宝鸡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对下届工作建议

第四届宝鸡仲裁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树立仲裁机构公信力为目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累计接待当事人咨询1.6万人次,受理案件8075件,涉案标的130982万元。其中,本会受理案件1219件,涉案标的103639万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工作站受理案件6851件,涉案标的27304万元;医患纠纷仲裁中心受理案件5件,涉案标的39万元。本届仲裁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以仲裁为民为导向,做好仲裁咨询接待和案件受理工作
咨询接待岗位是仲裁委的对外窗口,也是仲裁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在咨询接待工作中,我们一贯坚持服务大众的意识,热情、认真、细致、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咨询的当事人。仲裁案件的受理是启动仲裁程序的首个环节,我们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便民、利民、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一次告知。对涉及团体仲裁的案件,加班加点,特事特办,积极协助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仲裁的事宜;同时对外地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数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适时指导,完善立案所需材料,无须当事人跑来或者一次来就能办完所有手续,赢得外地当事人的好评。
二、以确保仲裁案件质量为前提,提高仲裁公信力,
仲裁案件质量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关系到宝鸡仲裁事业的兴衰成败。仲裁案件质量是构成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在保障案件质量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新民诉法实施后对仲裁案件质量的新要求,结合我委仲裁工作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宝鸡仲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保障案件质量的意见》。从仲裁队伍建设、健全规则制度、加强程序管理、拓展监督渠道等方面,提出了20项保障案件质量的措施,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对案件质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先后组织2010-2011年度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2012-2013年度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并召开仲裁员大会进行了表彰奖励;三是注重加强办公室和仲裁庭对仲裁程序驾驭管理的能力,做好立案、组庭、开庭、适时调解、文书起草审核等工作。严格办案程序,注重发挥仲裁自身的简便快捷的特点与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愿的优势。强化调解意识,树立以调为主、以裁为辅、裁调结合的办案理念,追求案结事了的效果。四是严格文书审核,裁决书实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即在仲裁庭做出裁决后,由承办秘书一审、业务部二审、秘书长三审、委员会领导四审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仲裁庭交流、讨论、研究300余次,确保了仲裁文书质量。五是在办案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注重发挥承办秘书对案件程序的掌控作用,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处理及时;发挥仲裁员对案件实体的决定作用,确保裁决公平、公正;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指导作用,及时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共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23次,共对46件案件提交专家咨询。六是做好群体性、敏感性及疑难复杂案件的服务和协调,平稳办结了一批群体性、敏感性及疑难复杂案件。七是作好裁决后的沟通解释工作,让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服气,争取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八是坚持当事人对仲裁案件评价反馈制度,对当事人反馈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反馈仲裁庭,帮助仲裁员提高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
三、以交通事故仲裁为突破,打造宝鸡仲裁靓点
近年来,我们在借鉴外地经验和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随着受案数量不断增长,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已处于平稳良性发展的阶段。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成为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的重点。我们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一是及时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该司法解释的答记者问,使近几年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诸多不好操作、有争议的问题得到明确,提升了办案的质量与效率。同时,近几年我们随时注意掌握和收集当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公布的相关数据,第一时间归纳整理并印发本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使工作有据可依。二是每年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了交通事故仲裁工作表彰培训会,通过表彰先进、经验交流、案卷评查等,促进工作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为使仲裁调解书更加规范,制定了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书示范格式四种,通过运行,文书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三是制定了《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从工作开展、人员管理、考评考核、工作守则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定期深入各工作站,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交通事故仲裁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多次举办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会。会上邀请仲裁实务专家、交通事故调解专家、保险理赔专家,分别从文书的规范制作、调解技能、保险理赔等不同方面进行培训讲授,使工作人员增长了知识、增强了业务技能;五是针对部分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并召开联席会议,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案件的执行达成了共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五是体现人文关怀,制定了《交通事故仲裁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调动了工作站工作人员投身仲裁工作的积极性。
四、以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美誉度为目标,做好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为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的效果更好,结合优秀案例评选,我们选择几个有针对性、效果良好的仲裁案例,与宝鸡电视台联系,利用《法制追综》栏目,专门制作《仲裁工作解民优》、《仲裁的力量》等专题节目,举案说法,播出后在社会上赢得了赞誉和好评,仲裁宣传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了巩固仲裁法律制度在保险领域的推行效果,我们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系,邀请全市20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召开了保险系统仲裁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了近年来仲裁法律制度在保险系统的推行情况,征求了保险机构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并就工作协作中问题进行了座谈沟通,就仲裁法律制度在保险系统的推行形成共识,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我们与宝鸡日报社联系,利用国文律师信箱栏目,选择带有普遍影响和现实指导意义的仲裁典型案例,以问答的形式,把传统的普法说理与鲜活的事例紧密结合,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和可接受性。
转作风、接地气,积极融入市场经济前沿,主动上门为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开展仲裁服务,了解市场主体对仲裁的需求,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引导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届先后去60多户企业走访调研,强化了仲裁与企业的联系。
在仲裁法颁布20周年之际,我们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宝鸡仲裁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突出了动态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加大了仲裁新闻的编发力度。注重案例宣传,借助一起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通过仲裁成功维权并送来锦旗的案例,在华商报今日宝鸡版刊登了记者报道“逾期交房大半年,仲裁委帮维权获赔近万元”,使更多商品房争议业主关注仲裁。借助新媒体宣传,在全市184块人民日报电子阅报屏用5个月时间刊登了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的宣传图片。在宝鸡日报刊登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宝鸡仲裁委员会主任张敬原的署名文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用一整版登载宝鸡仲裁委员会发展纪实《炎帝脚下新枝绿》。召开了“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暨仲裁员大会”,会议邀请中国仲裁协议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法制办执法监督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对仲裁员进行了培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宝鸡仲裁委员会主任张敬原强调,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仲裁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配合仲裁机构工作,不断拓展和挖掘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的广度和深度;全市仲裁系统要树立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努力扩大仲裁服务领域,不断提升仲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开创宝鸡仲裁工作新局面。宝鸡电视台对会议进行了全程报道,并用较长时段在宝鸡新闻节目中播出。
五、以仲裁能力建设抓手 ,提高仲裁队伍整体素质
仲裁队伍是仲裁事业发展的主力军,队伍建设是仲裁机构的永恒主题。我们着力提高仲裁队伍的三种素质:一是政治素质。坚持仲裁的公益性,树立仲裁为民、服务第一的理念。二是业务素质。要求每位同志为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经过努力,使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真正成为仲裁程序专家、仲裁调解专家和仲裁法律实务专家。三是综合素质。要求仲裁人员崇尚法律,注重能力提升和素质涵养,成为复合型人才。
在队伍建设方面,在办公室积极扎实地开展了争先创优、三问三解、“效能提升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机关创建、三严三实教育等活动。对照活动安排,认真查找差距,围绕发展抓业务、围绕人本抓服务、围绕三率抓质量、围绕岗位抓素质,使“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观点得到落实,仲裁的服务功能得到全方位提升。在工作中,对涉及老年人、病残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充分体恤他们的困难和艰辛,开通案外调解通道。有多起特殊群体案件,当事人年迈体弱或生活困难,我们不是一味的讲求先交费后立案的程序,而是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在立案前与对方当事人联系沟通,讲利害、明法理,争取对方当事人的配合,最终使纠纷圆满解决。
在素质提升方面,仲裁事业的发展对仲裁机构内部管理和仲裁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不断提升自我:一是发挥典型案例对仲裁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建立了两年一次的典型案例评选机制,对办理典型案例的仲裁员进行了表彰。二是每年召开仲裁员会议,邀请北京仲裁委副主任王红松、西安仲裁委副主任邓新会等,对我委骨干仲裁员进行了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仲裁实务方面等的培训。三是为了提升宝鸡仲裁队伍的素质,搭建仲裁员学习交流、拓展视野、研讨问题的平台,进一步凝聚仲裁力量,我们组织开展多次仲裁员沙龙活动,受到仲裁员群体的欢迎。四是强化理论研讨,鼓励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经常撰写理论调研文章。由全国30多家仲裁机构联合主办的《仲裁信息》杂志自2014年1月出刊,有多期登载了宝鸡仲裁委的相关文章。
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根据仲裁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调整了办公室各部的职责分工,再造了仲裁流程,使内部分工更合理,仲裁程序更流畅。二是加强仲裁秘书队伍建设,修定了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突出了绩效考核机制,并对工作失误进行追究,提高了工作的责任心,规范了秘书管理。三是加强仲裁案卷管理,建立了办案秘书移交案卷后计算绩效工资、案卷移交前业务二部审核把关、结案案卷统一管理、借阅案卷领导审批的制度,仲裁案卷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办公室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一步好转。五是为办公室和仲裁庭配置、更新了部分硬件设施,采购了宝鸡仲裁委仲裁管理软件平台,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六、以仲裁两化工作起点,树立宝鸡仲裁新形象
2014年2月,宝鸡仲裁委员会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19家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机构之一。我们统一思想、深入调研、制定方案,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我们将以仲裁两化工作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拓展仲裁发展的空间,丰富仲裁处理方式,树立宝鸡仲裁的新形象。
本届宝鸡仲裁委充分利用仲裁自身优势和特点,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保稳定、促和谐的独到作用,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民生的群体性案件和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的主要成效如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是我们在学习外地经验基础上开展起来,但我们并不是简单的照搬,而是结合实际进行发展和创新。这种纠纷处理的“宝鸡模式”,荣获公安部社会管理创新三等奖,并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肯定。2012年,西北华南片区仲裁工作会议和在郑州召开的全国仲裁年会上,本会领导作了《运用仲裁方法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实践与思考》的专题发言,受到与会领导和兄弟仲裁机构的广泛好评。
2013年10月在厦门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确定我委发言,介绍了仲裁队伍建设经验。
2014年12月在常州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确定我委发言,向会议介绍了仲裁两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2015年11月在合肥召开的仲裁年会上,我委又被确定为发言单位,从基本做法和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几点思考和认识三方面,回顾总结了作为其他设区市代表的宝鸡市仲裁工作近20年的发展历程,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好评。
2015年12月,由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仲裁公信力论坛暨颁奖典礼”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仲裁公信力系列大奖揭晓,宝鸡仲裁委员会喜获开拓进取奖。
本届宝鸡仲裁委员会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一些方面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主要是:
1、仲裁制度建设还需要加强。宝鸡的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方面的制度等实施十多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仲裁理念的更新,一些内容需要作出调整。
2、部分仲裁员的仲裁理念和仲裁水平还有待提升,仲裁员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3、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下届仲裁委员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加强仲裁法的宣传推行力度。仲裁法虽然已实施20年,但社会对仲裁制度的了解还停留在初始阶段,需要采取措施不断地宣传和推行。
第二,继续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及时修订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及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将先进的仲裁理念及管理理念融入制度之中。
第三,继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高标准聘任仲裁员,加强对仲裁员及仲裁办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
第四,继续做好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及质量监督,确保仲裁案件公正及时处理,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