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纪要

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于6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翟国良、林志炜、孝磊、刘凤桂、孙国远、吴爱民、徐文、廉荣利、王道忠、夏鸣、姜巧珍、戴红春、李勇、汪兴裕、魏民、薛海玲、尹波、秦甫、林建文、刘凤泉、刘健勤、杨爱玲、邓鹏、高星涌、葛建伟、陈忠谦、宋魏生、蓝旭高、王晓莉、董国路、齐文、温静、卜贵荣、潘俊星、王文英、杨文、李智慧、胡东泰、于健龙、李鹏、周振峰、郑绍华、许慧耘、陈波、马晓燕等同志。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仲裁学院副院长陈英等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政府法制协调司处长石海同志主持。
会议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全国仲裁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了研究。会议通报了2015年全国仲裁工作有关情况、全国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情况、“互联网+仲裁”工作情况,围绕仲裁机构廉政建设和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发展战略的议题进行了研究。卢云华同志对各个议题的讨论作了小结。
2015年,全国仲裁受案数和标的额再创历史新高,全国244家(新增9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6924件,比2014年增加23264件,增长率为20%;案件标的总额为4112亿元,比2014年增加1456亿元,增长率为55%,创历史最大增幅。全国仲裁委员会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209件,占案件总数的0.15%;被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84件,占案件总数的0.06%。全国共有62家仲裁委员会受理涉港澳台案件和其他涉外案件2085件,占案件总数的1.5%,与2014年基本持平。
会议通报了全国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以下简称“两化”)试点工作情况。2015年,全国首批19家试点单位共受理案件41356件,案件总标的额769亿元,整体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3月23至25日在吉林市召开了“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首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两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扩大“两化”试点范围的基本考虑,并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新增55家仲裁委员会为“两化”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一致认为,“两化”是根据新的形势提出的全新仲裁发展理念,是对我国仲裁发展20年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对充分发挥仲裁的服务功能、提升仲裁的社会作用和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谋划、科学推进,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改进和提高“两化”工作水平,使试点单位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多、效果好、经验成熟、示范性强、对全国仲裁工作具有引领作用、对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仲裁机构。
会议还通报了“互联网+仲裁”工作情况,传达了卢云华同志在5月17日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仲裁工作要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完善工作方式,开辟新的领域。“互联网+仲裁”是根据社会纠纷解决的需要进行的探索,是仲裁“两化”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提出,以互联网为手段发展仲裁事业,必须要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点,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可以循序渐进,先易后难。
关于仲裁机构廉政建设,与会代表从仲裁委员会廉政建设的任务、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责任主体及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认为,在我国仲裁事业20年的创业历程中,全国仲裁界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仲裁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仲裁队伍的政治历练和政治经验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经历和经验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会议要求,全国仲裁界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讲政治、守规矩、不妄议的纪律要求,与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决策保持高度一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仲裁机构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会议强调,各仲裁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仲裁工作意见和建议要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提出,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社会活动的发言口径,要经仲裁委员会集体研究,重要事项要报经所在地市政府批准,注意内外有别,维护大局,维护法律,掌握分寸,严守纪律。
关于仲裁“两化”发展战略,与会同志对受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小额贷款纠纷、物业纠纷和土地出让等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纠纷及农村产权纠纷、电子商务纠纷等多样化的案件类型和运用仲裁确认、仲裁邀请第三人、争议评审、函告和解、裁前告知、网上仲裁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它的发展必须符合人类社会纠纷发展的趋势和纠纷解决的需要。当前,社会利益冲突大幅增加,新形式的矛盾层出不穷,仲裁工作要主动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树立多样化受理案件、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思维新理念,在继续巩固传统商事仲裁的基础上,向新兴商事领域和社会纠纷领域进军,大力拓宽仲裁事业发展新空间。会议指出,“两化”是仲裁工作主动开展的我国社会纠纷解决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要深远。全面推进“两化”战略,既遵循了仲裁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也契合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既能补齐仲裁工作的短板,也能破解仲裁发展的难题,能够充分彰显仲裁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专业价值、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会议要求,全国仲裁界要深刻领会“两化”战略的基本内涵,把握仲裁工作发展规律,顺应国际国内纠纷解决发展趋势,少敲锤子多解扣子,努力把仲裁打造成新型的、现代的、科学高效的处理社会矛盾的专门专业平台。
本次会议集思广益、务实高效。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会议的召开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将对仲裁工作开创新的局面,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组织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议题的研究和讨论,于2016年6月24日闭会。